依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推行方法》的规定,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公告》精神需要,我县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初中、小学、婴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将于4月份启动,现或有关工作安排告知如下:
1、认定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好的思想品德,拥有《教师法》规定条件的扬州邗江区户籍职员、人事关系在扬州邗江区的职员和在扬高校2016届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2、受理范围
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由区教育局受理。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一类型型、一个学科的教师资格。
1.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统一向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相应教师资格,也可由本人凭学校出具的《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 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前合格学历自愿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层次教师资格。
4.非上述范围内职员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也可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另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直接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与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申请条件
学历需要
初中教师资格申请者,应当拥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应当拥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学历无效;
婴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应当拥有中等师范婴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学历无效;
教育教学需要
申请者需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申请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相一致。
其他需要
1.中文水平需要:
申请人中文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婴幼儿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中文水平测试时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职员,倡导用中文,不适用上述规定。
2.身体条件需要: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均需要参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身体条件的具体标准参照师范教育类专业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实行。妊娠期申请人可暂免检孕妇不适合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测试项目合格的状况下,由主检大夫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状况说明,并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测试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后,可以先进行认定,但证书暂缓发放。孕期结束后,待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4、认定工作安排
在线报名
申报职员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在线报名。通过全国统考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员一律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初次进入系统,点击注册进行申请,依据系统提示,确认网上申报协议。在线报名需要注意的地方如下:
1.报名日期:2016年4月6日4月20日
2.报名步骤:
全国统考合格职员注册时,先正确填写本人真实名字、身份证号和考试合格证明编号,再选择邗江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办窗口,为认定机构与确认点,阅读需要注意的地方。申请人所申请的资格类型、任教学科均根据考试合格证明上的内容自动生成,不可更改。
按系统需要如实填写其他申请材料。
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你已完成注册!的提示。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名字、身份证号、密码、密码找回邮箱等信息。随即点击登录系统按钮,进入申请人登录页面进行登录,获得报名号并查询你的注册信息是不是显示正常。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对申报信息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