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教师资格规范推行细节》、《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推行策略》及《安徽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结合《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讲解口径》有关规定,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需要,今年我区此次受理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仍实行自愿和属地化原则,并继续采取在线报名的申请方法进行受理认定。为做好今年我区受理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非国家公务员考试职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受理范围及对象
1.受理范围
在徽州区内申请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2.受理对象
符合《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讲解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类专业毕业职员;
持有高等教育自考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职员。其中,两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均在2014年2月将来获得的,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2、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就读学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徽州区的中国公民;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4.应具备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应拥有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教育学、心理学专业常识和基本素质与能力;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者,中文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3、认定步骤
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
申请人应于2015年9月22日十月8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看。请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网报,逾期服务器将自动关闭,责任自负。
2.网上申报需要注意的地方
将电脑显示器分辨率设置到1024*768以上,用以上版本的浏览器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
牢记个人注册信息,以确保可以在网报时限内正常登录认定申报系统准时更正错误信息;
正确填写个人常常用的电子邮箱,以作忘记登录密码时找回密码之用;
严格根据网页上的需要规范上传照片;
仔细核对所填申报信息,经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婴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职员,在网上申报过程中,选择认定机构时应选择徽州区教育局,选择现场确认点时应选择徽州区教育局。网上申报结束后,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材料送达徽州区教育局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须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