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改革进步,加快公办学前教育改革进步示范市建设,努力办地区性最好的教育,依据《广安公办婴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管理方法》,根据公开、平等、角逐、择优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婴幼儿园合同制教师353名。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见《广安2019年公办婴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职位表》。
2、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
具备婴幼儿教师资格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符合职位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具备婴幼儿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报名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年龄30周岁将来出生,不含1989年5月6日)以下。从事婴幼儿教育工作3年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3.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职员体检工作指导建议》规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职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同意审察的职员。
3.其他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职员。
3、加分
根据自愿报名、择优聘用原则,对拥有以下条件的考生在面试成绩中给予适合加分:
1.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本科、研究生学历分别加3分、4分;
2.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普通高等学校出色毕业生、三好学生、出色学生干部或抗震救灾出色大学生加2分;获得市级表彰的出色教师、出色教育工作者加1分。
同时拥有以上几类加分条件的考生,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低于4分。
4、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使用现场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日期为2019年5月6日至5月12日,报名地址在各招聘职位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政工人事科。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考试报名职员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试报名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现场报名
1.选择职位。本次招聘合同制婴幼儿教师按区市县、园区、市直属婴幼儿园设置职位。考试报名者在通知网站详细知道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和需要注意的地方等内容后,依据自己实质选择完全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一类职位进行报名。
2.填报报名信息。报名者应诚信考试报名,如实、准确填写《广安2019年公办婴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粘贴2吋最近免冠正面证件照。如因填报信息有误、隐瞒有关状况或者提供不真实信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所导致的所有损失由考试报名者本人承担。
3.资格及加分初审。现场报名条件及加分初审由职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推行。审察单位依据考试报名者填报的《报名信息表》,与考试报名者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考试加分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基本信息进行初审,不作为资格审察的最后依据。对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不能拒绝报名;对审察不合格的,应作说明。考试报名职员现场报名时应准时查看是不是通过资格初审,同时依据考生提供的加分佐证资料现场确认加分。
4.上交考试报名条件。资格初审合格者,应上交《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加分佐证资料复印件各1份,与《报名信息表》粘贴的2吋最近同底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
5.查看报名状况。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天天上午10:00前在当地官方网站或本机关公示栏公示当天以前的报名状况,考试报名者可以登录网站或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机关自行查看。
现场交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报名职员,在上交考试报名条件前,需现场缴纳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未现场交费职员,视为自动舍弃。
职位调整
有效考试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之比为开考比率,开考比率高于1.5:1,未达到考试开考比率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缩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状况将在广安、县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通知。
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职员,5月17日到报名所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5、考试
全市公办婴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采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工作根据分级负责原则,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教育和体育局分别承办。资格初审合格职员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
全市统一时间为2019年5月1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标注的面试时间或领取准考证时发放的面试公告书公告的时间为准。
面试地址
以准考证标注的面试地址为准。
面试内容
全市公办婴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内容统一为婴幼儿园大班教程,具体版本及内容由各地自行确定。
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讲课方法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
成绩公示
考试成绩为面试成绩与加分之和。加分在现场报名时,依据考生提供的有关佐证资料现场确认加分;面试成绩除在面试现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外,面试结束后,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在官方网站上公示考生考试成绩及名次。
6、体检
体检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推行,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职员的确定
依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根据面试职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职员,由职位所属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网上公布。
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职员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实行。
复检及递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舍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舍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缘由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职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具体事情由招聘职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