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鞍山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员工。全市计划招聘494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383人、区属事业单位111。其中招聘教师岗120人。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1、具备中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至1997年6月11日期间出生);
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至1997年6月11日期间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好的品行;
4、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7、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招聘职位信息表中具备工作历程中所需要的2年以上均为2年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历程,不可以视为工作历程。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其他情形的,均不能考试报名。考试报名职员不能考试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具体公告:2015辽宁鞍山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20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