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陕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推行方法》等文件规定,经市政府赞同,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员工1059名。其中教师岗招聘472人,本次招聘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好的品行;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同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需要的工作能力;
6.适应招聘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7.拥有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职位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按招聘职位表需要为准,招聘职位所需要的专业根据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上述第5项所列条件,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同时,以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招聘的范围对象
招聘范围为是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员:
1.以大专学历考试报名的面试职员,需要具备汉中生源或户籍。
2.特设职位限汉中范围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且服务期满职员考试报名。
3.由陕西有关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符合服务期等有关规定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职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职员、特岗教师、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职员。服务期满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
4.具备2年工作历程的职位,需要面试职员获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同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的工作历程,以本人填报学历的毕业时间到2015年7月31日满2年即可。
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职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同意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职员,与招聘职位有其他政治条件限制的职员,不能报名面试。
2.2012年6月4日以来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职员。
3.2015年7月31日将来毕业,在读未获得毕业证的学生。
4.现役军人。
5.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范规定的需要回避的职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需要的职员。
具体公告:2015陕西汉中事业单位教师岗招聘472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