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文理为主、多学科协调进步的多科性师范大学,学校为博士学位授与单位。为大力推进人才强校策略,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推行方法》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告》及《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辅导员。
1、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角逐、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辅导员共计10人,具体职位招聘计划及职位信息见《重庆师范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博士辅导员职位计划表》。
3、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职员面向海内外,凡符合招聘职位需要条件的博士职员均可报名面试。
下列职员不是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职员;刑罚尚未实行完毕或是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职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职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员工招录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职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实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职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备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为事业单位职员的其他情形的职员。
考试报名职员与现工作单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需要与有其他考试报名有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在海外境外高校获得的全日制学历的职员,其学历须在2019年12月31近日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招聘条件
具备中国国籍;
热爱祖国,拥护中共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好的品行;
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
拥有国家规定的该职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须是中共党员;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报名
报名方法
通过互联网报名,面试者须填写《重庆师范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博士辅导员面试表》,并根据面试表的需要提交个人面试表、个人简历及有关证明材料。以上文件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命名及邮件主题为名字+最高学历+所学专业+面试专职辅导员,发送至人事处邮箱。
报名日期
第一轮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5日;第一轮报名结束后,招聘职位人数不足时,可进行第二轮报名、考核。市人力社保局公众信息网及学校网站将会在第一轮考核后公布剩余职位数;第二轮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十月1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职员报名面试并参加考试考核。
6、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时间
第一轮报名日期截止后,依据报名状况,由人事处根据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职员,由人事处汇同学生处确定考核时间和地址后,由人事处通过邮件或电话等公告面试职员进行考核。
第一轮报名日期截止后,招聘职位人数不足时,再进行第二轮报名、考核工作,第二轮考核具体时间初定于2019年十月底。
考试考核时须提交详细个人简历、面试表,并交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包含:①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本科、硕士及博士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书等;②面试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考试考核方法及需要
使用现场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由学生处和有关学院负责人、学校人事考核专家库成员、人事处等有关职员组成人高考核小组,负责进行考核工作;分值100分。
考核方法:综合入门知识笔试、面试等。
专职辅导员职位总成绩=综合入门知识+面试
所有成绩使用百分制计算。所有面试职员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为参考,不纳入总成绩。
7、体检
体检由重庆师范大学组织推行。体检人选依据拟招聘职位人数及考试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职称及职业资格、面试、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若仍相同,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考试考核总成绩不足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职员。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有关内容的公告》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职位实质需要实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员工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具备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有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职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赞同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址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