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的规定,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角逐、择优的原则,惠州学院2019年拟向全社会公开招聘15名新机制聘用辅导员。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招聘名额及基本需要 见附件
2、招聘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学生,作风正派,具备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拥有从事辅导职员作的基本素质,具备较强的学生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与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可以熟练用计算机及网络络。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及学位,其本科学历须为公办本科院校全日制学历;港澳学习、海外留学归国职员本科阶段需要在国内公办高校就读,所获得海外大学学历、学位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前获得学历及学位。
6.年龄原则上低于28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合放宽到32周岁,在公办本科高校从事辅导职员作两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7.中共党员,在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学校、二级学院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两年以上,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职员,在海外有犯罪纪录职员,涉嫌违纪犯罪及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职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职员;近两年内在机关及事业单位招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职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职员。
3、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惠州学院网站和惠州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
面试职员登录进行在线报名;并上传相应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填写《惠州学院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惠州学院招聘辅导员报名大全表》。因个人或互联网缘由,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报名当事人承担。
联系电话:
特别提示:
我校不收任何形式的报名费,请面试者切勿上当被骗。
不按规定填写附件1-2或内容虚假者报名视为无效。
报名日期:即日起至2019年6月21日下午5:00止。
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人事处和学生处一同负责,根据报名要求对面试者考试报名条件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人事处将通过惠州学院网页人才招聘栏公布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址。
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后,面试职员携带有关材料于面试前一天至惠州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安排将通过人事处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有:
1.《惠州学院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最近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6.由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
7.由学校或学校团委出具的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任职证明;
8.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认证信息原件;
9.具备辅导职员作历程者须出具由学校学生处提供的证明;
10.海外获得学历学位职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理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提交海外学习证明、留学职员资格证明、学习成绩单、学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在报到现场提交查验。对不按时参加复审的、证件不全且不可以按时补全的或与考试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面试和笔试内容包含政治理论常识、辅导员职位常识、综合素质测试等。
1.面试
①面试职员的顺序在面试前半小时抽签决定。
②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③面试职员的面试成绩为所有评委给出的分数的平均分。
④面试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可以低于5:1,若达不到这一比率,则由学校人才引进考核小组决定是不是相应降低该职位的招聘人数。对面试入围职员,从到低分排列,按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率确定笔试人选,如入围面试人数未达到该职位招聘人数1:3比率的,按实质符合条件人数参加笔试。
2.笔试
①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
②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合格线为60分。
4.依据面试职员考核总成绩,按1:
1在最低合格线以上职员中由到低分确定聘用职员入围名单;若考核总成绩合格者不足1:
1,则取实质符合条件职员进入聘用职员入围名单。
5.同等条件下,博士研究生优先录取。
确定拟聘用职员名单
学校召开人才引进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聘用职员入围名单进行审议,投票确定建议聘用人选。校长办公会对人才引进考核委员会提交的建议聘用人选进行研究,决定拟聘用职员名单。
考察、体检
人事处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到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实地走访等方法对拟聘用职员进行考察。人事处公告拟聘用职员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格检查标准》实行,体检成本自理。拟聘用职员未根据规定时间、地址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舍弃。
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职员,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有关手续。受聘职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自动舍弃。受聘职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若受聘职员自动舍弃、未能在我校规定的时间之前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等缘由,则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是不是依次递补。
4、薪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辅导员为非事业编制职员,聘用后实行学校在编同职级职员同等的薪资待遇。
5、有关说明
1.面试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需要真实、准确,且与在《惠州学院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和所提供的简历、材料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以后不准许参加我校公开招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次招聘是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监督下,由学校人事处和学生处一同负责招聘工作有关具体事宜。
3.录用职员报到后,一律按辅导员安排职位进行管理。
原标题: 惠州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新机制聘用辅导员公告
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大全表
2019年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招聘名额及基本需要
惠州学院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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