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7年榆次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据省、市2017年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有关安排,结合我区实质,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获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榆次区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暂不受理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遭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遭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能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由作弊行为,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处以1-3年内不能报名参加考试的。
2、认定时间
在线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5月12日。请申请人在报名日期内8:00至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在线报名成功者,于2017年5月16日19日进行现场确认,
3、认定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学历需要
1.申请婴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拥有婴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拥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拥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拥有高等师范文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中文需要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职员的中文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中文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体检需要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备好的身体素质。
体检医院指定:晋中专医院、晋中中医院、榆次区人民医院、榆次区中医院。,其他申请职员自带相应体检表到以上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职员体检标准的公告》和《山西申请教师资格职员体检标准及方法》实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需要
1.2014年及将来入学的申请认定婴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依据《山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推行方法》,需参加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2014年以前入学未申请过教师资格证的,现申请认定婴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往届毕业生,依据《山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推行方法》,持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别、在学期间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单、教育教学实践表和其它申请材料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应往届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同时还需提供思想品德鉴别与其它申请材料,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4.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前合格学历,并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别与其它申请材料,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4、认定程序
申请人在线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职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
现场确认及材料审察。
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舍弃申请,在线报名信息无效。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应向认定机构提供如下材料,各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察: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人事关系证明材料。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以下三个材料之1、
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
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山西申请教师资格职员体格检查表》原件。
5.《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别表》原件。
在职职员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鉴别建议,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由所就读学校院系提供鉴别建议,非在职职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提供鉴别建议。
7.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材料。
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提交在国家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考试合格证明。
2014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往届毕业生提交在校期间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单、教育教学实践表和其它申请材料原件、复印件。
8.最近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
9.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0、现场确认地址:榆次区教育局二楼人事科
申请人应将所有个人材料的复印件复印或缩印到A4纸的正反两面。材料不齐全或有异议者,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补齐,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舍弃本次申请。
资格认定。
各认定机构应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依据认定结论,在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管理软件中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应用系统规定软件打印,确保证书签发日期、资格类型和持证人基本信息等与认定系统中的信息完全一致。认定合格职员依据认定机构公告,按时到指定地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应在其获得毕业证书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5、工作需要
加大组织领导。好好学习《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山西教师资格规范细节》、《山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推行方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指定专人负责推行认定工作,做好认定工作有关事情的组织协调,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借助媒体、教育网站等,将今年认定政策、有关安排、认定结果等,准时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发放信息资料,认真回话咨询职员的问题等,多渠道广泛宣传认定工作,推进认定工作有序拓展。
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认定条件、程序和权限等进行认定。要严格审察申请人的资质,对其提交的有关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职员的责任。凡涉及法律法规和政策性的问题要准时报告,慎重处置,不能擅自突破政策。
确保工作进度。严格根据认定工作时间节点,做好操作系统调试、体检、现场确认、政务系统衔接等每个环节的统筹安排,保证圆满完成认定工作。
原标题:关于2017年榆次区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