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推行方法的建议》的有关规定,为了做好我市申请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职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现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参加测试职员的范围
2017年秋天提出申请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职员。
我市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申请婴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职员。
其他需要参加测试职员。
2、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申请人应拥有的条件
思想品德鉴别合格;
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需要;
中文水平测试达到自治区规定的规范;
体检合格;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
网上申报成功并经市教育局教师资格专家审察委员会现场确认后认定为符合测试条件的职员。
3、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基本需要
参加测试职员能正确学会和理解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并可以运用现代教育理论;正确实行教学大纲,教材撰写规范,教授内容正确,教学办法得当,教学成效好。
测试职员依据所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型和申报学科,提前备课。现场测试时间为15分钟,由专家评委依据测试职员对教学过程的完成状况确定等次。
评分的主要内容为:
1.教学目的具体、重点突出、难题明确,深浅适合,详略得当,解说准确,思路明确,教学过程与时间安排适合。
2.语言规范、生动、形象、简练。用科学的语言描述科学的问题,语言组织严谨而无反复和拖沓。中文标准。
3.仪表端正,态度亲切,举止大方,穿着得体。
4.字体美观、工整、书写规范。图形图像准确有美感。版面设计合理。
5.能理论联系实质,使用多种教学办法和方法,可以用通俗的语言表达本学科的内容。
4、有关需要
测试时间:2017年11月26日上午 8:00,地址:乌海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楼B区。测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测试职员7:30签到、抽签。
参加测试职员按给定题目进行讲课,给定题目有多个的,可从所给题目中任选一个题目进行讲课。测试职员所选教程需要为我市中小学现选课本,教程自备。给定题目中个别科目无教程仅需依据给出内容备课即可。测试中不能用电子课件。
每一个科目设3名评委,测试结果60分以上为合格,评委中有2名或2名以上打分结果为合格者,视为面试通过,给予发放教师资格证,2名或2名以上打分结果为不合格者,则视为面试未通过,不予发放教师资格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为:
11月22日下午和11月23日全天,参加测试职员务于规定时间到滨河区市民中心二楼大厅89号窗口领取准考证并登记本人所讲课题目。允许代领准考证,为其他人代领准考证者,需出示被领人的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并提前与被领人交流好,帮其填写讲课题目。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舍弃面试。
参加测试合格职员的名单将于12月1日在乌海教育网上公布,不另行公告。测试合格职员请于12月6日到滨河区市民中心二楼大厅89号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
联系人: 谷瑞玲
联系电话:、
原标题:关于拓展2017年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公告
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讲课题目.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