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教育厅黑教师函[2017]514号公告精神和哈尔滨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遵照《教师资格条例》需要,我县将面向社会拓展2017年秋天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认定范围、对象和学历条件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的社会职员,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推行方法》等规定的学历条件。
2、认定程序
网上申请程序
1.申请对象:凡符合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职员,参加国家里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申请方法:通过网上申请教室资格认定,并根据统一规定的教师资格申请受理认定时间,进行在线报名并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申请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职员,选择的认定机构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选择的认定机构为哈尔滨教育局。
3.申请时间:请与2017年十月30日||11月6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认定网依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4.申请具体需要: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合格的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往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未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职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网上申请报名职员要仔细阅读需要注意的地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有关表格,按表中说明到有关部门盖章,按需要提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机构进行审核。
体检
1.体检时间:
11月7|8日7:00|16:00
2.体检地址:木兰县人民医院。
3.具体需要:
申请人持体检表空腹参加体检;
早7:00至9:00进行验血和胸透,其他检查按医院需要进行;
向医院缴纳体检费;
体检照片如是粘贴件,需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7日11月十日
上午:9:30|11:00 下午:
14: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