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学院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依据我院学生工作实质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5名。现就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面试职员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
1.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实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分辨力;
2.拥有本科以上学历,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关学科的宽口径常识储备,学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入门知识,学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常识和办法,学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有关理论和常识,学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有关常识,学会有关法律法规常识;
4.拥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拥有拓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具备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具体条件
1.年龄:33周岁以下;
2.学历: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哲学、管理学、中文类、环境类、测绘类、农林经济类、交通土建类专业优先;
4.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优先。
5.聘用后至少工作一年以上。
2、报名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凡符合条件且想面试者,附本人简历,学习成绩单与证件照等材料,于2019年3月12日17:30前发送邮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名字+面试专职辅导员,内容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王老师
报名前,面试职员要仔细阅读第一条所规定的面试职员基本条件。注:报名面试职员提交的报名申请中的有关信息需要准确、诚信,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信息,应为同一个毕业证上的信息并符合招聘通知需要,不然按不真实信息对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报名条件初审工作由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依据通知需要的面试职员基本条件,对面试者提交的申请进行审察。
3、审察结果公示。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对资格初审通过职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时间、地址及有关需要将在我院人事处网站具体公告。面试职员应随时关注,按公告需要参加资格复审。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面试职员、在职面试职员不可以提供所在单位赞同考试报名证明的、面试职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察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职员,将严格按规定取消该考试报名职员面试资格。
4、面试
依据报名、资格审察确定后的面试职员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地址、成绩将通过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面试职员请随时关注。
5、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我院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先体检后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公告》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文件实行,在指定医院内进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能录用。
6、公示
资格初审、面试通过职员、及拟聘职员将通过我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7、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职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予以聘用。对于2018年8月30近日未获得毕业证的大学本科生、未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硕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没办法查看的考生,不予聘用。
8、其他
1、本次聘用职员管理、薪资待遇按《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院聘职员管理方法》实行。
2、本次专职辅导员聘用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行。
3、在同等条件下,对拥有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教师资格证、心理健康咨询师等条件的,将优先录用。
4、联系电话:
人事处:
学生处:
纪 委:
原标题: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专职辅导员招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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