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工作安排及职位需要,经学校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员工1名。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职位:红河学院饭店会计
2、面试条件
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好的职业道德;
身体健康,能适应职位工作需要;
拥有拟聘用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年龄需要。
1.学历需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需要:工商管理及市场推广类、财政税务类、金融学类专业。
3.年龄需要:男35周岁以下,女30周岁以下。特殊状况经学校批准后可适合放宽年龄。
4.其他:
● 具备初级及以上会计师从业资格证
3、招聘程序
报名
1.报名日期:2019年3月29日至4月14日
2.报名所需材料:
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签章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初级及以上会计师从业资格证书、其他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和奖状等,在职职员还需提供外贸原单位赞同离职证明;
职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请面试者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联系人邮箱:。
资格审察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对面试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面试职员名单及有关材料报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
考试
1.本次招聘的编制外合同制职员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通过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选,依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确定。
2.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成立由有关职员组成的考察小组,负责组织笔试和面试的有关工作,并确定拟聘人选。
3.招聘职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以1:3的比率进行面试。
4.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最后成绩结果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两项成绩相加为1、的职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5.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及地址另行公告,待面试结束后,将拟聘职员报学校审批。
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成本自理。本次招聘依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考察职员,学校对考察职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考察。
自愿或自动舍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的,依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1次进行体检、考察。若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行体检、考察。
公示与聘用
面试考察结束后将在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网站对拟聘用职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录用与劳动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录用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录用手续阶段,因为面试职员自愿舍弃录用资格或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4、薪资待遇
1.本次公开招聘的编制外合同制职员的薪资根据《红河学院编制外合同制职员聘用与管理暂行方法》标准实行,月薪3500元,依据工作年限逐年递增,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2.编制外合同制职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保、工伤保险、生育险,保险交费方法按国家、蒙自市及学校有关规定实行。
3.假期薪资待遇根据《云南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假期薪资待遇》和《红河学院教职工考勤方法》等有关规定实行。
5、纪律监督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录用职员报到时需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证书原件。招聘员工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置。
6、联系方法
报名联系电话:
纪委监督电话:
原标题: 红河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处2019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职员的通知
红河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19年3月25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