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各中小学及有关社会职员:
2016年春天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马上开始,依据省教育厅有关教师资格条例推行细节及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春天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申请对象:
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仍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的教师资格;已获得浙江申请教师资格职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毕业学生,在规定有效期内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职员,仍按原教师资格认定途径和方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但须参加并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符合认定条件的向认定机构申请教师资格。
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颁发《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与符合认定条件的历届毕业生,向认定机构申请教师资格。
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与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获得毕业证书后,向认定机构申请教师资格。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类型的教师资格。
2、在线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申报时间为2016年4月5日至4月13日。
第二阶段申报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至6月23日。
3、现场确认有关事情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在线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没有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舍弃。
温州各县网报系统第一阶段报名将于4月14日关闭,第二阶段报名将于6月24日关闭。故提请申报职员注意务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不予办理。现或有关事情说明如下:
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阶段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4月19至22日;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6月27日至30日
现场确认地址
瓯海区教育局408会议室瓯海区新行政中心8号楼4楼东首)。
现场确认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号信息;
2.《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格式统一用A3纸打印;
3.《思想品德鉴别表》填报后网上打印,由工作单位填写政府、街道填写) 并盖公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出具浙江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浙江申请教师资格职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的职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与网报同一底版的小二寸照片,其中2张请预先粘帖在《申请表》上,另几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我们的名字、申请学科在现场确认时上交。
11.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生,根据浙价费〔2013〕87号文件,每位收取考试费为280元。在职在编的公办教师提供学校的有关证明,并盖单位公章免收考试费。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职员和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免收教师资格认定费。
4、咨询电话
原标题:温州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春天教师资格认定在线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的公告
2016年春天温州教育局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温州瓯海区教育局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