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安徽教师资格规范推行细节》、《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推行策略》和《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讲解口径》,为做好我市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 受理范围对象
受理范围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职员,其申报材料由铜陵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
申请认定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职员,其申报材料由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各县教育主管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
受理对象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职员。
2、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铜陵的中国公民;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拥有《教师法》、《教育部关于拓展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建议》及《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推行策略》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4.应具备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应拥有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常识与运用所学常识剖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质问题的能力;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习语文教师资格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者,中文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3、认定步骤
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十月8日十月16日
申请职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看。
现场确认
1. 时间:2015年十月19日十月20日
2.地址: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
铜陵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
申请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铜陵县教体局 联系电话:
铜官山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
狮子山区教体局 联系电话:
郊区教体局 联系电话:
3.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