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绥中县2015年高中招聘教师简章》的需要,绥中县三所高中招聘报名工作已于3月18日结束,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已经对所有报名者进行了初审,现就对下一步资格审察工作公告如下:
1、初审合格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本科在校期间成绩单。
2、以上材料和有关证件务必于4月29日下午5点前交到绥中县人事局事业单位管理科。逾期不可以提供有关材料和证件者视为舍弃考试,后果自负。
原标题:绥中县高中招聘教师资格审察公告
绥中县高中招聘教师初审合格职员名单.xls
绥中县人事局 绥中县教育局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