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大教师队伍建设,经长沙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长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2名教师。现或有关事情公布如下:
1、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角逐、择优。
2、选调的条件和资格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共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职位条件
1.选调范围为全省各级推行公务员法的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员工登记的职员;全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员工。
2.公务员年度考核或事业编员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同意有关的专门机关审察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员工试用期的;在现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4.符合考试报名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公开选调教师职位表》。
3、选调职位、选调人数及具体条件
共公开选调教师2名,具体职位详见下表。
说明:
1.40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6月20日将来出生,48岁及以下是指1970年6月20日将来出生。
2.职位所需要的工作历程均须为全职工作历程,工作历程时间可累计计算,截止计算至2019年7月31日。全日制在读期间的实习、实践、兼职不可以视同为工作历程时间。
3.海外留学所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方可报名。海外留学所获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职位所需要的专业以《2019年湖南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聘单位依据有关材料进行认定。
5.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试报名者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4、选调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条件审察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职员名单公示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发布简章
选调简章及拟聘用职员名单公示在长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长沙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有关考核具体安排各环节有关信息在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公告。
报名和资格审察
1.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法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察。考试报名职员每个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和资格审察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至21日。
3.报名和资格审察地址: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图书馆8楼组织人事处。考生携带填写好的《2019年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公开选调员工报名表》1份、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单位赞同考试报名证明、考试报名职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
4.报名时,考试报名职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需要符合所报职位的条件需要,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试报名者故意隐瞒真实状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由考试报名者本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