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出色适岗人才,加大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优化职员结构,江苏大学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35名。依据《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等规定,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考试报名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年龄需要在35周岁及以下后出生);
4.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获得全日制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职员或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获得学历学位并获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职员,可以不提供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公告单;
6.拥有考试报名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7.获得祖国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获得祖国国内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面试时按国家和江苏的有关规定实行。
2、报名
报名日期、地址、方法
报名使用互联网方法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互联网同步进行。报名网址:。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6月13日09:00-6月24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6月13日09:00-6月25日10:00;
3.交费时间:2019年6月13日09:00-2019年6月25日18:00。
4.考试报名职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入口查看是不是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后,考试报名职员用开通在线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成本,交费完成后,报名方为有效。
5.收取考试报名职员笔试费每个人100元。
6.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条件、上传照片、交费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需要注意的地方
1.面试职员按职位需要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最近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依据面试职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面试职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2.各招聘职位的笔试开考比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率,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职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面试职员只能从职位表选择一个职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面试职员要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用的身份证需要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面试: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职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同意调查的职员;
③事业单位负责职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职位招聘职员,面试职员与事业单位负责职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与面试职员与现有在岗职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能面试到事业单位有关职位的职员。
3、考核科目、时间和推行方法
考核方法
面试职员考核工作包含笔试、心理和素质能力测试、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面试者与职位相适应的专业常识,笔试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能力测试等有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程。笔试6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依据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率范围内确定参加心理和素质能力测试、面试的职员。笔试成绩将在江苏大学网站进行公布,面试职员可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查看。
2.心理和素质能力测试:主要以在线答卷、访谈形式测试面试职员心理健康状况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3.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专业常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不予聘用。
4.总成绩:面试职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址以江苏大学网上公告或电话或邮件方法公告通过资格初审的面试职员,面试职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址参加考核,不然视为舍弃资格。
2.笔试和面试之前,面试职员须提供有关报名材料原件,由学校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核资格。
3.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4、聘用
考核结束后,依据总成绩计算办法确定面试职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核合格职员中,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率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职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导致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状况,根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因体检不合格缘由出现招聘职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职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职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依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职员名单。拟聘用职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大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职位编号、招聘单位、职位名字、拟聘用职员名字、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职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5年。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新聘用职员依据聘用合同约定的试用考察期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依据职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5、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大学人事处和学工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
联系人:宋老师、李老师
6、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联系人:宣老师
7、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教育厅、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教育厅
举报电话:
2.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举报电话:。
原标题:江苏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19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职位表(第一批)
江苏大学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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