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的公告》,现将教师资格认定现场材料审核确认有关事情通告如下:
1、现场确认时间
4月26日4月28日。
具体安排:4月26日-4月27日上午,确认小学教师资格;
4月27日下午-4月28日,确认婴幼儿园、初中教师资格。
2、现场确认地址
常州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3、材料受理需要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封面目录需要顺序整理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小二寸纸质照片1张。
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需要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率合理,图像明确,尺寸为33MM48MM。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聘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具备电大、夜大、函授、自学考试、互联网教育等非全日制学历者申请教师资格,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认定机构可依据状况需要别的人员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1年及以前获得的学历在学信网上不可以查看的,需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复印件,若不可以提供成绩单或认定机构对所提供成绩单有疑异,申请人可到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仅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可暂缓提交学历证书,但应提供申请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学籍证明材料。
海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认定机构的证明不予认同。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别表。
注意:在职职员应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思想品德建议。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应由就读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提供思想品德建议。非在职职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鉴别建议,其中有无犯罪记录状况也可由公安部门填写。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与未经学校统一组织申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
带有申请人名字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起名字册复印件。
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
个人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备注栏内标注师范字样。
高校发出的录取公告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
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师范字样,但系统性的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
9.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单面复印。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申请人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4、其他需要注意的地方
1.以上所需提交的各类材料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将依法不予受理。
2.所有材料需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法严肃处置。
3.现场确认受理后,请准时关注新北教育网公示公告栏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检有关公告信息,网址是,联系咨询电话:,。
原标题:常州新北区社会事业局2017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现场确认通告
2017年常州新北区社会事业局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封面.doc
2017年常州新北区社会事业局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证书照片粘贴页.pdf
2017年常州新北区社会事业局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别表.pdf
常州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