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安徽教师资格规范推行细节》、《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推行策略》、《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讲解口径》和《安徽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等规定和需要,为做好我县2017年秋天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 认定范围及对象
认定范围
枞阳县教体局受理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县的职员申请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认定对象
1.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职员,即2014年以前入学且申请与所学专业相一致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职员。
2.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员。
2、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枞阳县的中国公民。 普通高校学生不参加秋天认定工作。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具备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中文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3、认定步骤
网上申报
1. 全市统一网上申报时间:2017年十月26日11月十日天天7:00|24:00,请各位考生把握时间节点,逾期互联网受理系统将自动关闭。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在线报名。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看,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看。
现场确认
1.时间:2017年11月16日11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2.地址: 枞阳县教体局人事股
地址:枞阳镇银塘路枞阳县教体局四楼
联系电话:
3.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别表》,中国教师资格网可下载,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或所在工作单位出具;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其中,户籍在我县的申请人,提供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工作单位在我县的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