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市直事业单位补充员工需要,2019年上半年我市市直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员工。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等规定,现就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招聘单位和职位
参加本次招聘的市直事业单位共23个,招聘职位共51个,计划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员工63名。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条件及其他状况详见《2019年上半年佛山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员工职位表》和各单位招聘公告。
2、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实行。
3、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4、招聘条件
面试职员应同时拥有下列基本条件及职位任职条件:
基本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
2.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3.拥有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拥有职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能考试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置决定,从该处置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同意审计、纪律审察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职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能面试的情形。
应届毕业生考试报名的需要
1.用人单位在招聘公告内明确要招应届毕业生的,应届毕业生方可考试报名,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2.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招生计划、拥有派遣资格的2019届,或在2019年6月十日前符合择业期政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19年应届毕业生考试报名时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4.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9月30近日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和资格审察
招聘公告在佛山组织工作网和佛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
考试报名需要注意的地方
1.考试报名职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职位报名,考试报名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条件。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真实考试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2.考试报名职员均须于报名开始之近日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考试报名时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境外留学归来职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理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3.本次所有招聘职位需要的专业,名字均参照《广东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考试报名职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招聘公告中相近专业考试报名,所学专业必学课程须与考试报名职位需要的专业主要课程相近。境内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后方可通过资格审察;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业成绩单、参照认定的专业名字及代码,统一由招聘单位采集并提交给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委托高校组织专业职员对学科专业相近进行鉴别,并出具有关证明后方可通过资格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