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参加兰溪市2017年春天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职员,请认真阅读此公告。网站的教育考试栏阅读有关公告,咨询电话:,。)
依据《中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与教育部《关于拓展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建议》、浙江教育厅的公告精神,现将兰溪市2017年春天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具体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认定范围
金华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认定。兰溪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
户籍不在本市但人事档案挂靠兰溪市人才交流中心的职员可向我市提出认定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当地的职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类型的教师资格。
2、申请对象
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获得全国统考合格的职员,均可在网报期限内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的市或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3、在线报名
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
在线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5日6月23日 ,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根据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依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天天7:0024:00。
网上申报方法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资格认定网报栏目,再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网报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系统 申报人栏目,申请人依据条件、范围等需要进行网报。
2.阅读网上申报协议确认服务条约栏目,依据提示填写有关信息。
3.填报身份信息。申请人填写信息需要真实、准确、无误。
4.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类型、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应依据各认定机构及其确认范围,正确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5.阅读网报需要注意的地方。
6.填报信息。按需要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并进行核对。所填信息需要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而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7.提交信息。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注册成功。
8.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点击首页资格认定网报,申请人可凭名字、身份证号码、密码登录确认,方可进行信息修改,修改完毕,点击提交完成修改。
9.打印表格。申请人在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别表》。
10.申请状况查看。申请人登录资格认定网报查询个人申请时段的状况,申请状况一般有四种,即等待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已现场确认、等待资格审察。
11.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4、现场确认
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婴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职员应根据需要参加兰溪市级认定机构组织的现场确认,没有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舍弃。
1.确认时间:6月27日9:00-11:30和14:00-17:00。现场确认互联网工作时间将于6月27日17:00关停,故提请申报职员注意务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受理。
2.确认地址:兰溪市振兴路500号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71号窗口教育局行政审批科。
3.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资料
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申请人携带资料:
《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证明;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思想品德鉴别表》;
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4张;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互联网打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