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宿迁设施园艺研究院成立于2011年3月,为南京农业大学与宿迁人民政府共建的具备独立事业法人资格的省级科研机构,隶是宿迁人民政府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坐落于宿迁经济开发区。研究院为江苏首批建设的产学研重大革新载体之一,南京农业大学技术转移中心苏北分中心、宿迁设施园艺产业技术革新策略网盟、宿迁果蔬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网盟、江苏科技协会专家服务站、江苏科协首席专家、南京农业大学科技协会科技服务站、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工作站、江苏新型重点研发机构的主要依托单位。现依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5名。
1、招聘职位及需要
招聘职位及数目
科研助理5名。
招聘需要
1、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
2、蔬菜学、果树学、园艺学、农学等有关专业5人。因为工作实质需要,男士优先,拥有驾驶证者优先考虑,宿迁户籍者优先录用。特别出色的,条件可以适合放宽。
3、事业心强,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勤奋扎实,擅长钻研,有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年龄一般低于40岁。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5岁。
2、招聘方法及需要
本次招聘根据自愿报名、公平角逐、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程序为报名、初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
报名方法
1、面试者填写《南京农业大学设施园艺研究院面试登记表》下载),并提供能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有关材料。
2、请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件主题格式为:面试名字+面试者职位+毕业院校及专业。
面试
研究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对面试职员进行资格审察,初选合格者依据实质状况进行排名,根据肯定比率安排职员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与职位相匹配的有关常识等,时间及地址另行公告。
体检
研究院对面试合格的拟聘用职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的规范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
由研究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面试职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状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公示与聘用审批
依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职员在研究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考核、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考生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舍弃或其他缘由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而是另行履行招聘手续。被聘用的社会在职职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置。
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同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能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工作待遇
录用后,需签订3年劳动合同,不进编。试用期6个月,月薪资4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待遇参照宿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员薪资发放,并办理五险一金手续。
同时享受宿迁购房券政策,全职在宿企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高层次人才,根据人才类别,给予10-200万元购房券。
4、报名日期
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4月30日
5、联系方法
联系人:程芳梅
电话:,
邮箱:
地址:江苏宿迁宿迁经济开发区南蔡乡
原标题:2019年南京农业大学宿迁设施园艺研究院科研助理公开招聘通知
宿迁设施园艺研究院面试登记表
原文链接: